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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超500万罚单!还面临退市风险,ST富润投资者需趁早维权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记者 余以墨 2024/4/25 17:18:39


记者 余以墨

 

4月25日,ST富润公告称于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不同金额的罚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意味着公司违规事项已被查清,公司此前也曾就违规事项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鉴于公司业绩预亏,或面临退市风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早加入维权。

 虚增营业收入超7亿元

监管查清,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ST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ST富润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ST富润虚增营业收入7.1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7.16亿元。

2023年4月28日,ST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或面临退市风险

目前公司不仅预领百万罚单,还面临退市风险。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00万元左右。根据规定,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刘鹏律师提示,在被立案之后针对公司的维权就已开始,如今预处罚已下达,受损股民可提起维权诉讼,要求其赔付投资损失,即使公司最终退市,也不影响投资者维权。

 

曾因资金占用被监管警示

3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主要原因为:2023年7月12日,ST富润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1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杭州泰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业务款,供应商将其中410万元、490万元通过流转分别借款给公司关联方钱安、杭州泰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占用发生额分别占2021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23%、0.27%。

泰一指尚已于2023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返还预付业务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上述占用资金目前尚未归还。同时,公告显示,公司认为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有归,泰一指尚董事、财务负责人钱安系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直接责任人,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及泰一指尚董事、总经理付海鹏对内部控制缺陷负有间接责任。

上交所表示,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钱安、杭州泰迪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赵林中、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有归、时任财务总监王燕、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付海鹏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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