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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ST德豪、鼎盛新材、惠程科技索赔进行中

来源:财富动力网 作者: 记者 萧峰 2023/4/13 7:22:41

随着股民维权意识的加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也越来越高效便捷,其中鸿达兴业(002002)、联建光电(300269)等已被拟作示范性诉讼案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等待他们的只有严肃的法院裁决。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表示,由于部分上市公司赔付能力有限,受损的股民朋友如能早起诉,就可能及早获赔。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还有灵康药业、ST德豪、鼎盛新材、惠程科技的索赔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相应股民可予以关注。

灵康药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股民索赔开始征集

2023年4月10日,灵康药业(603669)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持有灵康药业47.09%股份,持有浙江灵康益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冠实业”)100%股份,陶灵萍为灵康控股、灵康药业、益冠实业实际控制人并且同时兼任灵康控股董事长、灵康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益冠实业执行董事,益冠实业为灵康药业的关联方。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灵萍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指使、组织相关人员以借款的名义,将灵康药业资金划转至益冠实业银行账户,累计发生15,000万元,占灵康药业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4.80亿元的10.14%。上述资金划转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灵康药业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灵康药业应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灵康药业直到2021年度报告才予以披露。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7月15日买入,并于2022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且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德豪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受损股民可联系索赔

2021年9月13日,ST德豪(002005)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德豪润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德豪润达未按规定披露关停LED芯片工厂的重大事件,导致2018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二、德豪润达虚增2018年度利润,导致2018年报存在虚假记载。(1)德豪润达少计提LED芯片业务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2,910,586,411.77元。(2)德豪润达少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虚增2018年度利润95,000,000.00元。(3)德豪润达未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虚增2018年度利润452,971,200.00元。德豪润达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上述违法事实,有德豪润达相关公告、2018年报、相关会议纪要、决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相关明细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1月17日买入,并在2019年11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鼎盛新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受损股民可着手索赔事宜

2021年12月3日,鼎盛新材(60387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旭美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为鼎胜新材的关联人。二、鼎胜新材未按照规定在2018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对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8日买入,并在2021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惠程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受损股民请关注索赔

近日,惠程科技(002168)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业绩预告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592万元-11,3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8,642万元-11,500万元。

早在2022年11月25日,惠程科技便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27日买入,并在2021年1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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